之前先接到零频道的电话,大致内容是首先他们提供了一批纪录片给绿家园和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合办的纪录片沙龙。但原来说好决定放映的时候,要先通知他们,由零频道和作者联系。但这次,零频道也没有接到活动通知。
不久,我接到了绿家园一位女士的电话。先是说零频道把碟给他们,他们就认为是拿到了授权。我回答:零频道也没有权利私自把我的作品给他人而不通知我,这件事首先是零频道违规。
她道歉,说他们不知道我并没有和零频道签约,他们对这个领域不熟,没有经验,没有通知我,很对不起。
其实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想知道的是他们的态度。
最后,这位女士小心地问:您是否能给我们授权,让我们下周放映下半部《秉爱》?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如果我们不在网上做宣传,只是放映可不可以?”
这不是换汤不换药,掩耳盗铃是什么?!
“我们虽然每次活动都是2小时,但每次都有两个内容,先是放一部文化保护的教育片,然后是纪录片,但零频道给我们的纪录片很少有短的,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为的是对志愿者进行教育。”
…………
我只有拒绝。如果我同意了,昨天信中所写的一切,所做的一切,等于白写、白做。
道完歉了,就能拿到授权,就可以明目张胆地继续做不当的事情。这就是他们的态度
。道歉,也只是使自己的行为正当化的一个借口。
从头至尾,所想到的是如何让下周的放映不砸锅,而完全没有顾及对方的感受,或者是根本就没有从他人角度思考问题的习惯。
我感觉不到诚意。
本来私下里,还想着:如果他们认识到了自己错在哪里,等他们和我联系的时候,就同意他们放映。因为毕竟他们也不是出于恶意,而且没了下文,会无法和观众交待。如果他们认识到了,就既往不咎。但结果却事与愿违。
我为纪录片沙龙的观众感到难过。对不起,我向你们道歉。来日方长,如有机会,我愿意前去为你们专门放映一场。但现在我不得不这样做,这让我无法妥协。我不能忍受自己的身体被切割的感觉。也不能忍受自己的作品被他人这样利用。
我请他们退回光盘,她说是从零频道拿的,还是退给零频道,我说好。
放下电话,给零频道的邹娟写了邮件,请她们以后再给别人盘的时候,事先和我说一声。
晚上接到邹娟电话,保证以后一定对作品“严加保护”。并说她是希望好的东西多让大家看到。并“坦白“曾给过一些人《秉爱》。
我理解她的心情。我也坚信纪录片沙龙的组织者们决不是出于恶的目的在做事。作为一个作者,自己的作品受到关注,有人愿意放你的片,这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特别是作为一个不拥有发行资源的独立作者,每一次和观众的接触,都是一种鼓励,一个学习的机会,是使你坚持做下去的动力。这些,都仰仗的是每一场放映组织者们的信念和付出。对此,我心存感激。但同时,我觉得有一些不能妥协的地方,该坚持的原则,不能因为我们言轻势微,就模棱两可,那样,局面永远也不会朝好的方向发展。
让我做一个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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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态度是对错误行为的承担,行动永远高于言辞。